四川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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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縣(市、區)人民 *** 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第三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測繪、保密、安全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國家地理信息資源安全。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投訴或者舉報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查處。第五條 從事地理信息獲取、處理、提供、應用等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條件。第六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單位在注冊地外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書面告知分支機構所在地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

測繪地理信息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應當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其技術人員、儀器設備應當納入所屬測繪單位的統一管理,執行國家有關測繪檔案、保密、技術、質量等管理制度。第七條 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監督管理。第八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依法實行招標投標制度。

使用財政資金和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 *** 貸款、援助資金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標。

必須招標的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單位經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可以采用邀請招標,其中屬省重點項目的,應當經依法批準:

(一)因技術復雜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二)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三)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的;

(四)采用公開招標的費用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過大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第九條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等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由項目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確定的測繪單位實施。第十條 招標單位應當按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規模、技術要求等條件,依法合理設定投標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資信業績和項目技術標準等要求,不得設定與實施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無關的評標條件。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標單位不得將項目發包給未取得相應測繪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的單位。第十一條 招標單位應當在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預公告或者招標文件發出前,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招標文件等相關材料書面告知所在地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第十二條 兩個以上測繪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應當在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前組成。聯合體的資質等級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第十三條 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應當為五人以上單數,以測繪地理信息為主的項目,測繪地理信息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五分之二。第十四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發包價格,國家有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在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前提下,按市場原則自主定價。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單位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且不能作出合理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可以依法認定其投標無效。

報價低于平均報價15%的為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第十五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技術、價格、工期、質量、成果保密、履約責任,以及依法進行成果匯交等有關事項。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允許分包的,合同應當予以明確,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關測繪資質,并不得再次分包;技術設計、質量控制等關鍵性項目環節不得分包。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利用已有測繪成果的,應當在項目合同中注明其合法來源。第十六條 測繪單位在實施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前,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向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項目備案登記。

省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涉及兩個以上市(州)行政區域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和省外測繪單位承擔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備案登記工作;市(州)、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備案登記工作。

江蘇省測繪市場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加強測繪市場統一監管,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維護測繪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發展地理信息產業,推進測繪事業科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江蘇省測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含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測繪監理)市場活動和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測繪市場活動,是指從事測繪項目的委托、承攬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行為。

本規定所稱地理信息應用開發,是指在測繪活動中利用計算機、 *** 和空間定位等技術對各種地理信息及其數據進行加工處理,向公眾傳播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行為。第三條 從事測繪市場活動,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平等互利、公平競爭、協商自愿的原則,不得分割、封鎖、壟斷測繪市場。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測繪市場工作。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投訴或者舉報測繪市場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 *** 有關部門及時對測繪市場活動的投訴或者舉報進行調查、核實和查處。第二章 市場主體第六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測繪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七條 從事測繪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條件。未取得測繪執業資格證書的,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禁止出借、 *** 、出賣測繪以及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材料。第八條 測繪單位在注冊地外設立分支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和稅務登記手續,持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和測繪單位測繪資質證書到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分支機構應當在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并具有與承攬測繪項目相當的專業技術人員、測繪儀器設備條件。第九條 測繪單位承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測繪項目,應當按照本規定到測繪項目所在地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使用測量標志的,應當繳納測繪基礎設施費后方可實施測繪。第十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章 項目承發包第十一條 依法實行測繪項目招標投標制度。下列測繪項目,應當以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發包:

(一)投資超過五十萬元的基礎測繪項目;

(二)使用國有資金超過五十萬元的其他測繪項目;

(三)使用國有資金的建設工程中用于測繪的投資超過五十萬元的測繪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招標的測繪項目。

經測繪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下列測繪項目可以不實行招標:

(一)經國家安全部門或者保密部門認定,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秘密的測繪項目;

(二)搶險救災的測繪項目;

(三)處置突發事件急需的測繪項目;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招標的測繪項目。

發包單位不得將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測繪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第十二條 招標單位應當按照與測繪項目規模和技術要求相當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設定投標單位的更低測繪資質等級。第十三條 依法應當招標的測繪項目,招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測繪項目招標時間、地點、方式、招標文件等報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十四條 招標項目評標由招標單位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組成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測繪專家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評標委員會中的測繪專家應當從省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確定。

測繪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測繪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二)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

(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第十五條 測繪項目招標一般采用綜合評估法。更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單位,應當推薦為中標候選單位。

綜合評估法的指標應當包含下列主要內容:

(一)投標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條件;

(二)投標單位完成的測繪項目業績;

(三)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方案;

(四)測繪項目質量保證措施;

(五)投標單位的市場信用情況;

(六)投標單位的測繪項目報價;

(七)投標單位的服務承諾;

(八)其他應當依法納入評估的指標。

測繪資質年度報告剛下資質單位怎么填

1、填寫本單位符合測繪資質條件。

2、填寫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情況。

3、填寫上一年度單位即可。

4、測繪資質年度報告是測繪資質單位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是堅持公開透明、便民高效、規范統一的測繪資質監管制度的具體體現,也是貫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

青海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管理辦法(2020修訂)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促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承攬、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和測繪地理信息服務等市場活動,以及對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市場活動應當遵守測繪、保密、國家安全等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應當加強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領導,鼓勵測繪地理信息科學技術創新,支持開發測繪地理信息產品,引導測繪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促進測繪地理信息資源共享。第五條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市(州)、縣(市、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 從事測繪地理信息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開展活動。

測繪單位作業期間應當接受當地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并按照規定匯交作業成果。

測繪人員從事測繪活動,應當持有測繪作業證件。第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依法進行招標或者 *** 采購。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等不適宜進行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依法應當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不得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第八條 招標單位應當按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規模、技術要求等條件,依法合理設定投標單位的測繪資質等級、業務范圍和項目技術標準等要求,并查驗投標單位的資質證書,不得讓不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等級的單位中標。第九條 投標單位不得以低于測繪成本的報價競標,招標單位不得讓測繪單位低于測繪成本中標。

測繪生產成本費用定額,國家和省有規定的,執行相關規定;沒有規定的,應當在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原則科學合理確定。第十條 測繪單位不得 *** 中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的主體、關鍵性工作不得分包。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的,應當征得發包單位同意,并在測繪合同中明確,但分包量不得大于該項目總承包量的40%。

接受分包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測繪資質條件,不得將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再分包。第十一條 依法招標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應當實行測繪監理制度。

測繪地理信息項目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等級的測繪單位進行監理。測繪監理單位對其監理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成果質量承擔責任。

具有測繪監理專業資質的測繪單位,不得對本單位承包的測繪地理信息項目進行監理。

測繪監理單位及其監理人員,不得與測繪單位串通、弄虛作假,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第十二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對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和運行維護的規范和指導。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30日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運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建立數據接收、處理、存儲、傳輸、使用以及安全保障制度,遵守保密、國家安全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第十四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測繪航空航天遙感影像資源獲取、處理、分發服務,提高利用效率,確保測繪地理信息基礎數據的安全性、權威性和現勢性。

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實現測繪成果共享。第十五條 因測繪工作需要進行航空攝影或者使用無人機進行航空攝影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批準手續,并遵守有關航空飛行管制的規定。第十六條 測繪航空航天遙感項目獲取的影像資料,應當依法進行保密審查和保密技術處理。

測繪航空航天遙感影像資料未經保密審查和保密技術處理的,不得提供使用。第十七條 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地圖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

省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全省地圖以及主要表現地為兩個以上市(州)行政區域的地圖。

市(州)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審核主要表現地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地圖。

關于甲級測繪資質質量體系問題?

基本要求

1.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

2.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地理測繪資質監管,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

3.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管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管理、涉密測繪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4.明確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流程和責任人,未經批準,涉密測繪成果不得帶離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5.涉密存儲介質專人管理,建立臺賬;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應粘貼密級標識;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介質不得接入互聯網或其地理測繪資質監管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與互聯網或其地理測繪資質監管他公共信息 *** 之間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外接端口封閉管理。

6.建立健全涉密測繪外業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實監管人員和保密責任,外業所用涉密計算機納入涉密單機進行管理。

7.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